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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设科室
内设科室

  1、办公室

 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、文电处理、秘书事务、新闻发布、机要、档案、保密、接待、综合治理、信息化建设、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和国土资源综合统计等工作;组织国土资源管理重大课题调研;开展全州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,提出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的政策建议,参与宏观经济运行及相关改革研究;组织对全州国土资源领域重大问题、重要决策等进和研究论证;综合协调电子政务、安全、后勤事务等工作。

  2、政策 法规科

  组织起草、修改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草案和政策;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,组织协调国土资源系统普法宣传教育,推进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;承担行政复议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和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。

  3、规划科

  编制实施全州国土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;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、测绘管理、地质环境、资源调查评价、勘查、开发、整理、复垦等专项规划;依法指导和审核国土资源相关规划;编制管理土地利用计划和国土资源调查评价计划;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。

  4、财务科

  承担国土资源有偿使用费管理工作,拟订收益分配制度和使用政策,负责国土资源性资产管理和国家出资形式的矿业权权益管理;参与国有土地使有权、探矿权和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审核;拟订部门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;依法承担国土资源规费征收管理;负责编制部门预决算;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管理;负责部门内部审计工作。

  5、耕地保护科

  (加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区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)

  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整理、复垦、开发管理工作;承担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有关工作,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落实情况;承办州农业区划委员会交办事项。

  6、建设用地科

  拟订农地转用管理办法;承办需报国务院、省、州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、报批工作;参与建设用地的前期论证工作,组织建设用地会审工作;组织发布各类建设用地信息;统一管理全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相关工作,协调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工作。

  7、地籍管理科

  拟定和实施地籍管理办法;拟订土地确权、登记、发证、争议调处办法并监督指导工作,调处重大土地权属纠纷;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整理、共享和汇交管理,提供社会查询服务;拟订土地调查、监测、统计的相关规定和全州土地调查、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;指导地籍信息系统的建立与维护。

  8、地产管理科

  承担土地利用评价和管理,检查各类建设用地利用实施情况;负责土地市场管理;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供应、土地价格、土地资产、土地交易和土地储备管理政策,负责宗地供应主要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;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;承担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;组织实施基准地价、标定地价等地价制度,对土地市场和地价实施动态监测。

  9、矿产开发管理科

  编制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;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州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;依法进行采矿权审核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批登记;组织划定州级规划矿区,编制实施采矿权设置方案;承担矿产资源保护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管理事项,下达开采总量控制指标;参与采矿权市场的监督和管理;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进行监督管理;调处重大采矿权权属纠纷。

  10、地质勘查储量科

  编制全州地质勘查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;贯彻执行地质勘查工作标准、规程、规范;管理地质勘查行业,审批地质勘查资质;承担探矿权审批登记发证管理工作;监督管理地质勘查活动和探矿权市场;依法调处探矿权权属纠纷;管理中央和地方地质勘查项目,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;组织管理全州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。拟订矿产储量管理办法、标准、规程、规范;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、登记和统计工作;负责全州矿业权评估管理;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;承担矿产地储备管理工作、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事项;负责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;组织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和战略研究。

  11、地质环境科

  拟定和实施地质资源、地质灾害管理办法;编制和监督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;监管矿山地质环境;负责管理水文地质、工程地质、环境地质勘查评价工作;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;指导地质灾害和地下水动态监测、评价和预报;负责地热水、矿泉水的管理工作;对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提出认定意见;审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、设计、施工监理单位资质。

  12、测绘管理科

  编制州级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;组织实施基础测绘、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;建立和管理全州基础地理信息系统,建立和维护测绘基准体系;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、成果的管理、分发和服务;负责测绘成果的保密管理;负责审定全州的测绘技术标准、规程和规范;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。审核测绘单位资质;核发测绘人员作业证件,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和测绘仪器检定人员资格工作;按国家规定审核外国组织、个人来州测绘;负责全州测绘成果和地理信息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;负责永久性测绘标志的管理;统理管理全州测绘市场;管理地图的编制、印刷、出版、展示和登载工作。

  13、人事科

  承办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;负责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干部的任免、管理工作;科学编制国土资源人才发展规划,组织指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;指导全州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;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
  14、信访科

  承办州人民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;协调、处理重要国土资源信访事项;督促检查转办、转送和交办的国土资源信访事项处理情况,开展信访调查研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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